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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锅炉水质

工业锅炉水质

更新时间:10-07 , 2015 / 733 次阅览

GB 1576—2001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的水质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.5MPɑ,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,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.

  1. 水质标准

2.1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,水质应符合表1规定.
表1


项目

给水

锅水

额定蒸汽压力,MPa

≤1.0

>1.0≤1.6

>1.6≤2.5

≤1.0

>1.0≤1.6

>1.6≤2.5

悬浮物,mg/L

≤5

≤5

≤5

总硬度,mmol/L1)

≤0.03

≤0.03

≤0.03

总碱度,mmol/L2)

无过热器

6~26

6~24

6~16

有过热器



≤14

≤12

PH(25oC)

≥7

≥7

≥7

10~12

10~12

10~12

溶解氧,mg/L3)

≤0.1

≤0.1

≤0.05

溶解固形物,mg/L4)

无过热器

<4000

<3500

<3000

有过热器

<3000

<2500

SO32-,mg/L

10~30

10~30

PO43-,mg/L

10~30

10~30

相对碱度()5)

<0.2

<0.2

含油量,mg/L

≤2

≤2

≤2

含铁量,mg/L6)

≤0.3

≤0.3

≤0.3

表1(完)


项目

给水

锅水

  1. 硬度mmol/L的基本单元为c(1/2Ca2+、1/2Mg2+),下同。
  2. 碱度的基本单元为下同。

对蒸汽品质要求不高,且不带过热器的锅炉,使用单位在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同意后,碱度指标上限值可适当放宽。
3)当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/h时应除氧,额定蒸发量小地6t/h的锅炉如民现局部腐蚀时,给水应采取除氧措施,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应小于等于0.05mg/L.
4)如测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难时,可采用测定电导率或氯离子(Cl-)的方法来间接控制,但溶解固形物与电导率或与氯离子(Cl-)的比值关系应根据试验确定。并应定期复试和修正此比值关系。
5)全焊接结构锅炉相对碱度可不控制。
6)仅限燃油、燃气锅炉。

    1. 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/h,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.0MPa的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(如对汽、水品质无特殊要求)也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。但必须结锅炉的结垢、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,认真做好加药、排污和清洗工作,其水质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


表2


项目

给水

锅水

悬浮物,mg/L

≤20

总硬度,mmol/L

≤4

总碱度,mmol/L

8~26

PH(25℃)

≥7

10~12

溶解固形物,mg/L

<5000

2.3 承压热水锅炉给水应进行锅外水处理,对于额定功率小于等于4.2MW非管架式承压的热水锅炉和常压锅炉,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,但必须对锅炉的结垢、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,认真做好加药工作,其水质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表3


项目

锅内加药处理

锅外化学处理

给水

锅水

给水

锅水

悬浮物,mg/L

≤20

≤5

总硬度,mmol/L

≤6

≤0.6

PH(25℃)1)

≥7

10~12

≥7

10~12

溶解氧,mg/L2)

≤0.1

含油量,mg/L

≤2

≤2

  1. 通过补加药剂使锅水PH值控制在10~12。
  2. 额定功率大于等于4。2MW的承压热水锅炉给水应除氧,额定功率小于4。2MW的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给水应尽量除氧。

2.4 直流(贯流)锅炉给水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,其水质按表1中额定蒸汽压力大于1。6Mpa、小于等于2。5Mpa的标准执行。
2.5 余热锅炉及电热锅炉的水质指标应符合同类型、同参数锅炉的要求。
2.6 水质检验方法应按附录A(标准的附录)执行。

附录A
(标准的附录)
水质检验方法
A1  总则和一般规定
A1。1 本方法供工为锅炉锅炉房进行水质分析时使用,各单位可根据本方法和化学分析的具体要求结合具体条件选用。
A1。2 对使用试剂的要求:本方法中若无特殊指明均用分析纯(A,R)或化学纯(C,P)试剂。当试剂(级别)不合要求时,则可将试剂提纯使用或采用较高级别的试剂。
A1。3 试剂的加入量:本方法中,试剂的加入量如以滴数来表示的,均应按每20滴相当于1mL计算。
A1。4 试剂的配制:配制本方法所用试剂的溶剂若无明确规定均为水溶液。
A1。5 标准溶液的规定:标准溶液的标定一般应平行作两面三刀份或两面三刀份以上,当两面三刀份标定的相对误差在±(0.2%~0.4%)以内时,才能取平均值计算其浓度。
A1.6 溶液浓度的表示方法有下列几种:
A1。6。1质量百分浓度与体积百分浓度:
A1.6.1.1 质量百分浓度(%):系指在100g溶液中所含溶质的克数.
A1.6.1.2 体积百分浓度(%):系指在100ml溶液中所含溶质的克数,这种浓度的表示方法通常适用于溶质为固体时溶液的配制.
A1.6.2 体积比:体积比是指溶质X与溶济Y按体积比配制的溶液(如1:3硫酸溶液,是指1体积的浓硫酸与3体积的水混全而成的硫酸溶液).这种浓度的表示方法,通常适用于溶质为液体时的溶液配制.
A1.6.3 物质的量浓度(CB):系指物质B的物质的量nB除以混合物和体积V.

水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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